以斯帖記的故事發生的年代、背景是——
1:1 以斯帖記的故事發生在公元前483年,即尼布甲尼撒王擄走猶大人後的第103年(參王下25:1-21),所羅巴伯率領首批被擄者返回耶路撒冷後的第54年(參拉1:1-2:70),亦是以斯拉率領第二批被擄者回歸耶路撒冷之前的25年(參拉7:1-10)。以斯帖生活在波斯帝國(前稱巴比倫,於公元前539年亡國)。雖然塞魯士王曾准許被擄的猶太人返回耶路撒冷,但以斯帖的父母想必是選擇留在波斯。波斯境內的猶太人享有很大的自由,他們或因為已在那裡建立了事業、生活安穩,或恐怕回國旅程艱險,故大多選擇留下。
這個波斯帝國的國王為人如何?
1:1 亞哈隨魯王又稱薛西斯大帝,是波斯的第五個王(公元前486-465年),為人驕傲衝動,這從第一章記載的事件便可見一斑。他的冬季皇宮設於書珊城(即1:3-7所記載設宴的地點)。波斯王出征討伐前,通常都會擺設盛大的筵席。亞哈隨魯王於公元前481年出征希臘,在溫泉關取得重大勝利,翌年在撒拉米斯卻被擊潰,須返回波斯。又過了一年,以斯帖成為皇后(公元前479年)。
擺設一百八十天的筳席,太過分了吧……
1:4 慶宴持續六個月,目的在於策劃入侵希臘的戰略,並證明王有足夠的財力來支持戰事。在這裡,發動戰爭是為了奪取更多的財富、土地和權力,並非為求自保。
我有沒有像波斯人那樣,喜歡炫耀財富,即使不在明裡也在暗中?
1:5-7 波斯在當時是超級強國,皇帝既是權力的中心,也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之一。他們愛炫耀財富,甚至把名貴寶石戴在鬍子上。波斯男子以戴不同的寶石代表不同階級,士兵甚至戴上大量的金飾前赴戰場。
王后瓦實提在希臘文中叫作——
1:9 古希臘文獻稱亞哈隨魯王的妻子為“阿美斯特麗”,相信這是瓦實提的希臘文名字。王后瓦實提雖於公元前484/483年被廢黜,但古文獻記載,在她兒子亞達薛西繼承王位後的統治期間,她是他的母后;這可能是由於亞哈隨魯王統治末期以斯帖已去世,或是瓦實提通過兒子奪回權力。
太監不但古代中國有,外國也有,這是因為——
1:10 一些近身內侍須受閹割成為太監,以防繁衍後代,篡位為王。
一時衝動作出的決定往往失水準、甚至荒謬——
1:10-11 亞哈隨魯王被酒沖昏頭腦,失去理性,作出衝動的決定,而事後懊悔不已(2:1)。頭腦不清時,所作的決定都是不明智的;因此,不要想做甚麼就去做,要三思而後行。
抗拒王命的後果,難道瓦實提不曉得嗎?
1:12 瓦實提抗拒王命,不想在男性官員前露面,讓他們欣賞,這可能是由於波斯習俗不許婦女在男性群體中露面。她心中必有矛盾:到底要隨從波斯習俗,抑或聽從王命?最後她選擇了違抗半醉的王夫,希望他遲些會省悟。有說法謂瓦實提當時已懷有亞達薛西(生於公元前483年),因而不想在公眾場合露面。
不論原因如何,她違反了聖旨,頓使亞哈隨魯王感到難堪,因為所頒布的命令不能朝令夕改(參8:8註釋)。此外,他正想出征希臘,邀請境內所有的高官雲集宮中,藉此炫耀財富和權力;倘若連妻子都不順服他,對他的權威是極大的蔑視,而且亞哈隨魯王亦習慣要風得風,因此勃然大怒。
“達時務的明哲人”,也就是謀士吧——
1:13-15 像古今大多數帝王一樣,亞哈隨魯王羅致了一批謀士,幾乎事事求問他們的意見。王的成敗常賴這些謀士的智慧,但以理就是一個例子。他歷任數代波斯王的謀士,向大利烏、塞魯士(參但6:28),甚至繼後三代的帝王進諫。
當時的君王與王后的關係如何?
1:15 中東的帝王與妻子的關係通常並不親密,亞哈隨魯王也不例外,這從下列事例可見:(1)他擁有後宮(2:3);(2)他不尊重瓦實提的意願(1:13-15);(3)後來當以斯帖作皇后時,他曾許久沒有召見她(4:11)。
男人為何怕女人不尊重自己?你有沒有這種心態?
1:16-21 這批臣子可能因醉酒而喪失理智。很明顯,訂立這條法例不會使全國婦女尊重丈夫。男女能互相尊重欣賞,是因彼此認識到雙方均照神的形像所造,而不是因法令典章的規定。夫妻間互愛互重,不是出於勉強。
王旨“永不更改”,是奉承話還是真的?
1:19 波斯帝王被人民視為神一般,聖旨一出,便永遠有效(參8:8及但6:8)。就算律例無理也不能廢除。不過如有需要,王可另頒新例來抵銷舊例。
是高壓還是誘導,不僅僅是統治的藝術問題,你看呢?
1:20-21 統治方法之一是頒佈法令,強迫人民遵守;亞哈隨魯王和他的謀士就是選擇這個方法。不過耶穌提醒我們,凌駕眾人之上的統治,絕非信徒所當做的(參太20:25-26,)。
後悔藥是沒處買的,你看亞哈隨魯王……
2:1 亞哈隨魯王可能事後又想起瓦實提以往的好處來,但他已經降旨將她逐出,此時後悔也晚了。
“三千寵愛於一身,六宮粉黛無顏色”——以斯帖的命運是兇是吉?
2:3, 14-17 波斯王除了愛搜集大量珠寶,也愛搜羅眾多美女。年輕處女離鄉背井,住進皇宮後院,專候皇帝召喚服事他。她們甚少見到皇帝,生活枯燥乏味。如果以斯帖不被選中,她的命運也一如其他女子——皇帝見她一面後便把她忘記。但以斯帖極得皇帝歡心,得封為后,取代了瓦實提的位置。皇后較妃嬪的地位高,享有較多自由,影響力也較大。雖然如此,由於以前的皇后被認為濫用自由,因此以斯帖的特權也受到限制。
末底改的身世如何——
2:5-6 末底改是猶太人。猶太人自一百多年前被擄至此以來,人口已經倍增。他們享有很大的自由,獲准從商做買賣,並在朝廷任官(2:19;但6:3)。
末底改到底有沒有被擄的經歷?
2:6 聖經說耶路撒冷被毀時,末底改亦被擄走。果真如此的話,末底改此時已逾一百歲了。這疑點可解釋為,在這裡“末底改”亦可指“末底改的家人”;被擄走的極可能是末底改的父母、祖父母,甚或曾祖父母,而不是末底改本人。
2:6 耶哥尼雅又稱為約雅斤(參王下24:8-17)。
以斯帖為甚麼要對自己的身分保密?
2:10 以斯帖實質上沒權力,也不能常見到皇帝,因此最好不隨便暴露身分。雖然身為神的子民,我們有責任勇敢地表明自己的身分,但有些時候,對此保持緘默,直至適當時候才予以表露,不失為上策。但不管怎樣,我們都可以讓別人從我們身上看到神的作為。
“這是神對我的安排嗎?這有何意義?”也許在將來你會看到 ……
2:17 早在猶太人面臨滅族威脅以前,神已把以斯帖放在皇后的位分,到困難出現時,便有合適的人選提供幫助。在轉工或環境轉變時,即使你看不透神的心意,也當知道,神把你放在某一位置,或許是為了將來有需要時,透過你而有所作為。
既已選立了王后,為何再次選美?
2:19 亞哈隨魯王第二次下令召集少女,不是為選立皇后,而是滿足他自私享樂的慾念。
“掛在木頭上”的意思是——
2:23 在以斯帖所處的時代,把犯人吊在木架上,讓他們氣絕身亡,是很普遍的治罪方法。
為信仰而孤軍奮戰,我有沒有這般勇氣和膽量?
3:2 末底改堅守自己的信念,沒有為明哲保身而隨波逐流;反之,他有勇氣擇善固守。堅持信念有時須力排眾議,成為少數分子;不過,服從神較服從人重要得多(參徒5:29)。
“好漢不吃眼前虧”,末底改為何不靈活一些呢?
3:2-4 末底改拒絕向哈曼下拜。猶太人有時也向政府官員下拜,以示尊敬(參創23:7;撒上24:8)。但是,波斯王及位高權重的大臣,在國內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在他們面前下跪,就等於把他們當作神,因此末底改決不肯這樣做。但以理的三個朋友也曾拒絕敬拜金像(參但3:1-30)。我們敬拜的對象,只能是獨一真神,而不是任何人。若有人要求你向他膜拜或違背神,你千萬不要讓步。
對一個民族有偏見,你有沒有這種傾向?為甚麼?
3:5-6 哈曼位高權重,末底改卻不願向他屈膝下拜,這使他怒火中燒。他不僅懷恨末底改本人,甚至憎惡末底改的民族,因為猶太人認為神是惟一值得尊崇的對象。哈曼因一個民族的信仰文化與自己的不同,就恨那個民族的人,顯見他的心胸是何等狹隘。自大變成固執,總以為自己勝人一籌。哈曼自己也是因為妄自尊大而被處決的(7:9-10)。對於高傲矜誇、目空一切的人,神必嚴加懲罰(參箴18:12;賽23:8-9;提前3:6)。
想進行種族滅絕的人,其內心世界是怎樣的?
3:5-6 為何哈曼因末底改一人所為,便想滅絕整個猶太民族?(1)哈曼是亞甲人,是以色列的宿敵亞瑪力人的後裔,因此他也仇恨猶太民族。(2)一人之下,萬人之上(3:1)的哈曼權慾薰心,渴望得人尊崇;可是,猶太人卻獨尊神為最高的權威,不畏其他權勢。哈曼知道,惟一滿足他虛榮心的途徑,便是殺戮這批敬重神,過於敬重他和皇帝的人。追求權力和種族仇恨促使他策劃滅族行動。
“普珥日”是怎麼來的?
3:7 哈曼抽籤擇日,一心要剷除猶太人。他自以為易如反掌,誰知神的旨意遠高過他的計謀,事情的進展全在神的計劃中;殺戮之期幾乎定在一年之後,使以斯帖有充足的時間奏請皇上。波斯人稱“抽籤”為“普珥”,料想不到,哈曼消滅猶太人之日,竟然變為神拯救猶太人之時,於是猶太人便稱這日為“普珥日”,歡喜慶祝。
哈曼滅絕猶太人的意圖是純粹出於政治和信仰上的原因嗎?
3:9 哈曼必在想,皇上若降旨讓他滅絕猶太人,他便可趁機掠奪他們的家園財產,中飽私囊。因為猶太人在帝國境內為數不少。
王把戒指給了哈曼,甚麼意思?
3:10-12 古時的官員以印章戒指來代替個人簽名。戒指表面鑲有凸起的印鑒,用金屬、木或骨製造。亞哈隨魯王的御璽戒指,很可能以金或銀製造。把戒指印章蓋在信封口處的軟火漆上可密封信件,國家文件則用皇家印鑒為證。亞哈隨魯王把御璽戒指交給哈曼,意味著哈曼已取得無限的權力,大可為所欲為;可是皇帝卻不知自己的戒指王印將會給愛妻以斯帖頒簽死狀。
哈曼為何要急著頒發詔書?這樣做的利弊何在?
3:13 哈曼頒發狀書,判處波斯帝國境內所有猶太人死刑,以色列境內的猶太人自然也包括在內。倘若詔書的命令得到執行,神揀選的子民便會被滅絕,而神差愛子到世上成為猶太人的計劃就會落空!可是,神的旨意是無人能阻撓的(參伯42:2)。
今日的人已用不著冒死進諫,卻可以從以斯帖身上學到哪些榜樣?
4:11-5:2 以斯帖冒死晉見國王。她的勇敢舉動,正是我們遭遇困難或危險時的模範。我們應該:(1)計算代價——以斯帖深知自己可能會付出生命。(2)分清先後——她相信猶太民族的存活,較個人的安危更重要。(3)作好準備——她尋求支持,禁食祈禱。(4)身體力行——她不會遲疑耽延,因為過分的考慮會拖延時間,使勇氣減退;反之,在作出正確決定之後,她便義無反顧地去做。
你是否要面對懷有敵意的人,又是否要就敏感的事情與朋友對質,或告訴家人難以接受的轉變?與其坐下擔憂,刻意逃避,倒不如學習以斯帖,懷著信心,毅然採取行動。
假如以斯帖見死不救,她能安然無恙嗎?
4:13 雖然以斯帖貴為皇后,分享到國王的權力財富,但並不表示她就不需神的保護和智慧。不論在任何政治體制下,無人能夠憑己力得享安穩。倘若相信財富地位能使我們百害不侵,就是愚不可及了。
神的預備不是無跡可尋的,當呼召來臨,你也能看到祂的預備嗎?
4:13-17 以斯帖與末底改相信,神會拯救祂的子民,但他們不是呆坐著等,而是積極採取行動。雖然神一直掌權,但祂常透過人去工作,所以我們必須實踐祂的旨意。單是禱告,和靜觀其變,並不足夠。很多人相信神的應許,卻只願置身事外。以斯帖就不同,她決定晉見皇上,而末底改也遵行她的吩咐去做。該是你做的事,不要等待別人替你做。採取行動參與神的計劃,你就會嘗到神旨意得以成就時的喜樂。
“神啊,求你拯救!——”你呢?你可以做些甚麼?
4:13-14 消滅猶太人的詔書頒佈後,末底改與以斯帖大可失望沮喪,只救自己,或等待神介入。但他們沒有這樣做,而是相信神將他們放在現有崗位,必定有其美好旨意,因此他們抓緊時機,採取行動。倘若我們有能力拯救別人,就必須義不容辭地去幹。面對生死關頭時,不要退縮、表現自私、意志消沉,或是坐等神的安排;反之,祈求神的引領,採取行動吧!很可能神讓你身處現時的崗位,就是預備你在時機臨到時為祂工作。
是甚麼促使以斯帖作出冒死見王的決定的?
4:14 雖然以斯帖記沒有直接提及神的名字,但全書充滿神的駕臨。以斯帖與末底改相信神必會眷顧;由於他們在合適的時機採取行動,神便使用他們,拯救自己的子民。
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地禱告,我從這當中看到了甚麼?
4:16 以斯帖要求同胞為她禁食禱告,是希望在履行危險任務時,得到神的幫助。在舊約中,禱告常伴以禁食(參出34:28;申9:9;拉8:21-23)。信徒團契的一項重要功能,就是在困難期間彼此支持。經歷掙扎時,你需要與弟兄姊妹分擔你面對的考驗,請他們支持你,使你得著能力。同樣,若他人需要你的幫助,不要吝嗇施與援手。
以斯帖作出最後決定的心路歷程是怎樣的?是無可奈何還是甘心情願?
4:16 “獨善其身”,“自掃門前雪”,反映了世人對生命的自私看法,以斯帖的態度卻截然不同。她知道該做的是甚麼,也瞭解可能因此而賠上生命,但她義無反顧,“我若死就死吧”意為“即使處死,也死得甘心”,雖然有時代價非凡,但對於必須做的,我們也須有同樣的犧牲精神。你有否為了獨善其身,在需要挺身而出時卻保持緘默?只管按著神的心意而行,結果自有神來負責。
神的計劃和人的參與,二者的關係如何?
4:17-5:1 一切雖全在神的掌管之中,可是末底改與以斯帖必須有所行動;雖然我們無法明白這看似矛盾的道理,但事實的確如此,神選擇並透過願意為祂工作的人,實踐祂的計劃。我們祈禱時,要全心倚靠神;一旦行動時,則要全情投入。我們要避免走兩種極端:坐等不動及一切靠自己。
“別人都不管,就我一人傻幹”——我心中是不是有苦毒了?
5:9 苦毒怨恨一旦在心中發芽生長,便會蠶食生命。哈曼本因獲邀赴以斯帖所設的宴會,滿心興奮,卻因惱恨末底改而心情突變。聖經教導我們:“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來12:15)不要讓怨恨和苦毒在你心中萌芽,不然,你就會像哈曼般自食其果(參6:13, 7:9-10)。如果你單聽見某人的名字便無名火起,就須趕快承認你犯了苦毒的罪。輕看苦毒加以掩飾,或只改變外表行為都不足夠。若不徹底剷除苦毒,只會“春風吹又生”,叫你受苦。
“五丈高的木架”,比五層樓還高!立在哪裡呢?
5:14 哈曼的妻子和朋友專橫傲慢,堪與哈曼相比。他們建議準備一個近23公尺高的刑架,置於城牆或顯眼建築物上,務使全城的百姓目睹末底改之死,殺雞儆猴,從此不敢違抗哈曼。極為諷剌的是,這高大刑架卻用來吊死哈曼,並讓眾人親眼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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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聖經靈修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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