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第29-30章 分享題 Q&A Exodus by mini 江敏妮
==================================
大綱
第廿九章 祭司制度條例、每天當獻的祭
第三十章 香壇、會幕捐獻、銅盆、聖膏、香的做法
==================================
亞倫要作哪三件事、才能真正進入大祭司的地位?
他兒子們的身份和手續、跟他有何不同?
經文:29:4-9 要使亞倫和他兒子到會幕門口來,用水洗身。要給亞倫穿上內袍和以弗得的外袍,並以弗得,又帶上胸牌,束上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把冠冕戴在他頭上,將聖冠加在冠冕上,就把膏油倒在他頭上膏他。要叫他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給亞倫和他兒子束上腰帶,包上裹頭巾,他們就憑永遠的定例得了祭司的職任。又要將亞倫和他兒子分別為聖。
亞倫縱有祭司的職分,也不能完成祭司的功能,必須要把手續辦完全,才能發表祭司的功能。究竟有什麼樣的手續呢?就是要借著祭物來讓他得到這地位。廿八章有了資格,廿九章讓他進入這地位。在沒有進入這地位以前,亞倫各人必須作三件事。這三件事作完了以後,他們便可以進入地位。
一、到會幕門口來、用水洗身:裏面的潔淨
一個受膏的人必須是裏外也被神恢復過來的。洗身是將整個人清潔,當時是用水來洗。新約裏,一個能夠到神面前來的人,也需經過洗身的經歷,但不是用水洗,而是用基督的血來洗。當時律法是用水來洗身,在新約裏是用血來潔淨。我們看到一件事,洗身以後是穿衣,這兩件事連在一起時,洗身便成了裏面的潔淨,穿衣就是在外面加上榮耀。裏面的潔淨在新約裏就是血的潔淨,因為只有血才能叫人得潔淨,它不只是潔淨人外面的罪行,也潔淨了人,又潔淨了人因犯罪而被玷污了的良心,叫良心恢復功能,可以在與神交通時有感應。因此,洗身是叫人看到裏面的潔淨,沒有裏面的潔淨,人便沒法與神交通,因為交通給被玷污的事阻擋了。裏面潔淨了,人與神的交通便得以恢復。
二、穿聖袍:外面加上榮耀與華美
裏面潔淨了,然後便是穿衣。穿衣是從外面將基督的榮耀加進去,將神起初給人的形像恢復過來,叫人在神的心意裏與神有交通。神造人時是照著祂的形像去造的,神的形像就是榮耀,現在穿衣就是將人失去的榮耀,借著基督恢復在人身上。這樣一來,在榮耀裏的神和在榮耀裏的人就有了相交的條件。
三、受膏,把膏油倒在他們頭上去:接受聖靈的恩膏
穿衣之後「就把膏油倒在他的頭上。」摩西將衣服穿在亞倫身上,然後把冠冕戴在他頭上,然後再把「歸耶和華為聖」的牌子掛在冠冕上。穿戴整齊後,便將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倒在亞倫的頭上,其實就是倒在冠冕上。經過膏油倒上去,亞倫便完成了準備的工作,這個準備是準備承受祭司的責任。
詩篇133:1-3 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何等地美!這好比那貴重的油澆在亞倫的頭上,流到鬍鬚,又流到他的衣襟;又好比黑門的甘露降在錫安山;因為在那裏有耶和華所命定的福,就是永遠的生命。
當你看到詩篇這些話時,你會看到倒在亞倫頭上的膏油不是一點點。就算不是倒在冠冕上,真的是倒在他的頭上,也不是一點點。但那些膏油倒在冠冕上,流倒鬍鬚和衣襟,你便看見那是很大份量的膏油,若是少一點,恐怕冠冕已經將它們吸掉了,但冠冕沒有把它們吸掉,還有許多的膏油向下流。
這是大量膏油的膏立,膏油在聖經裏一直是聖靈的代號。受膏的事情說出了新約所說的聖靈的充滿,或是聖靈住在我們裏面,到了滿溢的地步,就是說我們豐豐富富的有了聖靈作供應,我們非常明確地受著聖靈的管理。因膏油是倒在頭上,頭是整個人的中樞,這中樞若被聖靈來管理,整個人也就讓聖靈來管理。所以用膏油來膏立是表明活在聖靈的權柄下,這是承接職分以前要準備的工作。
我們注意,膏油只是膏大祭司,祭司是沒有膏油倒在頭上的。而整套的聖衣是穿在大祭司身上,祭司只有內袍、裹頭巾和腰帶。
經過了這三個手續,他們便作完進入地位的準備工作。神為什麼要他們作這些事?很清楚的,舊約的一點一滴都是指著新約裏基督的所作,所以我們必須要看基督如何把祂所作的作成在人的身上,在舊約裏也就如何借著律法顯在人身上。
※ 奉獻,英文翻作Consecration,這裏翻作『承接聖職』。承接聖職就是接受事奉神的職分,所以是聖潔的職分。在這麼多的利未人中間,只有一家的人,亞倫一家的人能奉獻。今天我們信主的人是這一家裏面的人(啟一5-6)。世人不能奉獻,所有蒙恩得救的人能。要看見,不是人挑選神去奉獻,乃是神揀選人來奉獻。一切以為說,我如果把自己甚麼都丟下來事奉神,我好像是優待了神的人,他是門外的人。
神為甚麼要設立「祭司制度」及「獻祭制度」?
祭司制度
本來神的旨意,是要祂的選民成為「祭司的國度」,使全族人可以直接和祂交往。但因百姓犯罪,所以使這件事不能實現,犯罪的人不配來到完全的神面前;於是祂就從利未支派之中,指派人作祭司,設立獻祭制度,使百姓可以親近祂。神應許如果由祭司為百姓獻上某些祭物,祂就赦免其罪。神藉著歷代的祭司和他們的工作,預備全人類迎接耶穌基督的來臨。耶穌到世上的時候,祂要叫凡來到祂面前的人,都能與神和好。不過在祂降世為人以前,人只能靠祭司在神面前作百姓的代表。我們藉著舊約的這種制度,就更明白主基督為我們所做的大事,實在意義深遠(來10:1-14)。
人在神面前有事奉,必須先解決一些問題。第一是道路的問題,第二是人和神當中的橋樑的問題。從廿五到廿九章,道路有了,橋樑也有了。什麼是橋樑呢?就是祭司,是神和人當中的聯絡人,或者說是中保。有了路,也有了橋樑,所以人向神的事奉就打開了。
要注意他們承接聖職的時候,第一要成聖,然後接受職分。
他們怎樣成聖呢?我們看到一些手續,有了這些手續,他們就成聖了,也就是分別出來,成為不平常的人,和以色列民有一點區別的人了。那區別在什麼地方呢?並不是說他們比以色列民高一等,而是說他們能靠近神,他們能在神面前享用更多的恩典,可以服侍神。
獻祭制度
利未記一開始就看到祭的次序,第一個祭是燔祭,第二個是素祭,第三個是平安祭,第四及第五個是贖罪和贖愆祭。贖罪祭和贖愆祭是同一個祭,但有不同的功用,贖罪祭在律法上說是對付比較嚴重的罪。贖愆祭在律法上說是對付生活上的罪,就是在人眼中看來在日常生活中一般的過失。但是神給我們看見這兩個祭是同一個條例,同一個條例就給我們看到在神眼中罪是沒有大與小的區別。
如果按著神的次序,先是燔祭,神說出神要完全得著人,神是如何完全得著人的呢?他必須要一個人完全沒有瑕疵,這是素祭,所以素祭是神啟示的第二個祭。然後這個人是充滿神的恩典的,所以這個人是不住在神面前感恩,這個是平安祭,平安祭就是感恩祭。一個人如果能不住的感恩,祂必須與神中間沒有間隔,隔在神與人中間的就是罪,所以神也安排第四及第五個祭來解決人的罪,這是神的次序。
亞倫已經獻上了兩個祭。以後,他承受了祭司的職分沒有?還沒。什麼時候他才把那職分接過來呢?他必須要獻上第三個祭,也就是他必須把第四及第五個祭獻上。為何這樣說呢?因為第三個獻上的主要是一個平安祭,然後是一個素祭。這平安祭和素祭是合起來一起獻的。亞倫和他兒子們接受這職分,平安祭和素祭一獻上,就獻完了,那職分就接了過來,所以接受職份是在獻上平安祭和素祭的時候。平安祭是承接聖職的主要手續。在獻祭的事上是神所啟示的五個祭都出現,不是當中的 一兩 個祭,就是贖罪祭、燔祭、平安祭、素祭。但贖罪祭和贖愆祭是同一個條例,所以贖罪祭就包括了贖愆祭。所以這裏好像是四個祭出現,實際上是五個祭全在這裏。
平安祭又分三種:(利七11-16)
第一種、是人曾經在神面前許了願,神也按著他的願來成就,他就為了還願而獻感恩祭。
第二種、是因為神讓人經歷了恩典,也許是人先向神求的,也許是人並沒有向神求,反正他就是嘗到了恩典,所以也在神面前獻一個祭感恩。
第三種、既不是為了還願,又不是為了感恩,而是因為認識了神自己,甘心樂意來到神面前獻上感謝的甘心祭。服事主是恩典,特別是平安祭裏的「甘心祭」那部分。人對主有了認識,是過去他不知道的,現在既認識了這位元寶貝的主,便覺得自己應該向主感謝不盡,所以就獻上一個出於甘心的平安祭。
亞倫和他兒子承受聖職的時候,他們幾個人的手都是滿了祭物的。一些祭物是燒的,另一些是不燒的。不管是燒或不燒,所有祭物都是表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因此當他們的手滿了祭物的時候,我們便能領會他們手裏滿了的就是基督。他們獻搖祭的時候,是在彰顯基督,獻舉祭的時候也是彰顯基督,而舉祭的祭物是完全歸給亞倫和他的兒子,作他們的享用。
帳幕的一切都預備好了以後,若沒有事奉的人,這個帳幕便是一個空的帳幕,雖然裏面有一些陳列的事物,卻因著沒有服事的人,那仍然是等於空的。所以到了廿八章,我們看見祭司出來了。廿九章,祭司服事的安排也出來了。會幕的啟示到現在為止,已經啟示了大部分。但我們可以看見有一件事,從約櫃開始,一直到祭司服事的安排,所有的安排都是為著人有一條路可以到神的面前。說得更清楚一點,所有的一切都是神為人預備一個恩典,使他們可以站立在神面前。我們也可以這樣說,過去所提到的一切,都是人在享用神,是人在那裏取用神所預備的一切。
贖罪祭──為何規定「公牛的皮、肉、糞都要用火燒在營外」?
為何要「按手」在公牛的頭上?
經文:29:10-14 你要把公牛牽到會幕前,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公牛的頭上。你要在耶和華面前,在會幕門口,宰這公牛。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抹在壇的四角上,把血都倒在壇腳那裏。要把一切蓋臟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都燒在壇上。只是公牛的皮、肉、糞都要用火燒在營外。這牛是贖罪祭。
他們在地位上成聖了,現在他們要接受祭司的職分,怎樣去接受呢?就是借著獻祭來接受。這裏有多少個祭呢?
我們按著次序來看,頭一個祭是公牛,這一個公牛所獻上去的是贖罪祭。先前的洗身、穿衣和受膏,是從地位上作顯明,雖然洗了身穿上衣服,有膏油的傾倒,亞倫這個人仍然是亞倫、他並沒有變成基督,所以亞倫這個人必須在神面前有一個明確的解決。亞倫是亞當的後代,亞當的後代在神面前怎樣,亞倫也是怎樣,所以亞倫雖然經過那幾個手續,他本身仍是一個罪人。怎樣去解決這罪人的實際呢?就是借著贖罪祭來作成。所以,我們看到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就按手在公牛的頭上。
按手有幾個意思:頭一個意思就是聯合,另一個意思是祝福,第三個意思是交通,也可以說彼此接納。現在亞倫在獻祭上的按手是那一個呢?當然不是交通的按手,也不是祝福的按手,乃是聯合的按手。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按手在這祭牲頭上的時候,也就是說亞倫和這公牛犢已經聯合了,現在要解決亞倫的難處和他作罪人的實際。怎樣去解決呢?就是公牛去替他死,公牛成為祭牲被殺了,被燒在壇上,這樣替亞倫贖罪,當然這是說到基督成為我們贖罪的替身。但是我們注意,神告訴摩西該如何作的時候,明顯說出了一件事。如果沒有贖罪的祭牲,就算亞倫穿上聖衣,也不能在神面前服侍,因為沒有解決罪的問題,所以頭一個獻上去的是贖罪祭。
「公牛的皮、肉、糞都要用火燒在營外」,像這樣的贖罪祭,讀利未記就知道,祭牲的血要帶到至聖所裏彈在神的面前。但現在獻這樣一個祭的時候,血卻沒有帶進至聖所,卻是把血抹在壇上,然後整盆的血倒在壇那裏。為什麼不帶進至聖所呢?這明顯的在那時根本沒有一個人能進去至聖所,亞倫還沒有接受大祭司的職分,雖然他已有了那個名稱,但實際上卻沒有得到那職分,所以在那時根本沒有人至能到聖所。這是在以色列中間會幕建成以後頭一次獻祭,因此那血只好完全傾在壇那裏。
我們看見神的安排從來都是那麼細緻和完整,自從這次贖罪祭牲獻上後,對亞倫來說,他的罪的問題在神面前過去了。對神與人的關係來說,那一個贖罪祭牲的流血就打開了進入至聖所的路。
燔祭為何規定「把全羊燒在壇上」?
經文:29:15-18 你要牽一隻公綿羊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這羊的頭上。要宰這羊,把血灑在壇的周圍。要把羊切成塊子,洗淨五臟和腿,連塊子帶頭,都放在一處。要把全羊燒在壇上,是給耶和華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第一個祭牲獻上的時候,至聖所的路還沒有打開。
第二個祭牲獻上的時候,至聖所的路已經打開了。
希伯來書第十章所說借著耶穌的血,為我們「打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一直到「領我們到施恩寶座前」的這事直接有關的。
贖罪祭是頭一個獻上的祭,然後呢?他們牽一隻公綿羊來,是用作什麼呢?這公綿羊是作燔祭用的,燔祭就是整個祭牲燒在壇上,沒有保留一點點,全都燒在壇上,這叫燔祭。這燔祭的意思是什麼呢?尋求神的悅納。感謝讚美神。一個罪得赦免的人到神的面前來尋求神的悅納,不是一點點的悅納,而是完全的悅納,沒有剩下一點點在神面前不被悅納的,整個的燒在神面前。贖罪祭已完成它的功用。
亞倫現在成為大祭司,亞倫是人,成為大祭司的情形就是這樣,所以他第一個獻上的是贖罪祭,先解決與神交通的難處,第二個就是完全奉獻的祭,完全脫離自己的祭,感謝讚美神,這是燔祭。
◎資料來源:
聖經靈修版
http://bible.now.cc/
https://www.wai.cc/
查經資料大全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