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廣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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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6:3 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
Matthew 6:3 But when you give money, let not your left hand see what your right hand does.
馬太福音 6:1-4 (論施捨)「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裏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有古卷:必在明處報答你)。」
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左手要經過「腦袋」才會讓右手「知道」。
若行善後自己忘不了,期盼別人報答、那不叫「給」、那叫「借」。
你行善事行完就忘了吧。施捨時要簡單、要快、要祕密,連你左手、右手都不清楚。
華人文化習慣「要」。別人有車子、我也「要」;別人房子大、我「要」更大的就…
但神國的兒女要學習「給」。真誠的、無條件的、心甘情願的「給」…
我們沒有看見的好事、沒被媒體報導的善行,比看見的多上千萬倍…。
作好事要隱藏, 這可察驗你的動機:高舉自己?造就別人?…
「報答」原文是「賞賜」。話中之光:
(一)我們所作的每一件事,神都在留意察看,連我們只給人一杯涼水喝,祂都會記念(太十42)。
(二)神不是察看我們在人面前的表現,而是我們在暗中的生活行為。
(三)天然的生命總是喜歡隱藏自己的短處,而顯揚自己的長處(『吹號』);但
屬天的性情喜歡隱藏自己的長處(「行在暗中」),並且不故意遮掩自己的短處。
(四)我們所尋求的,是從人來的賞賜呢?或是從神來的報答呢?
我們若是沒有屬靈的眼光,我們就沒有辦法活在「行在暗中」的原則裏。
不論對神、人、己,都不要故意把你的義讓人看見。施捨、禱告、禁食都是有賞賜的,但一給人看見,賞賜就沒有了。基督徒要養成一個習慣,就是有祕密行義的心;義要在暗中行。
信徒行義時,有兩個極端的試探:
一個是完全行在人的面前,受人的影響;
一個是一點不受人的影響,隨自己的意思行,結果遭人反對、批評、不造就人。
兩個極端都不行。
施捨──施捨時不可在人面前發出許多聲音讓人注意,像那假冒為善的人一樣。們施捨的目的是盼望得著人的榮耀,結果他們的賞賜已先得著了。「得」在英文譯作Receive,是會計學上的字眼,意是收訖。收訖的意思是:這帳到此為止。你施捨,本是要施捨到神面前去結算,但這個帳卻到此為止了。所以要躲避人的榮耀,要躲避弟兄姊妹的讚美。施捨時要簡單、要快、要祕密,連你左手、右手都不清楚。我們這樣地把義行在暗中,而父是在暗中察看的(這話在第六章一連說了三次)。我們所作的每一件事,父都留意,連只給一杯冷水,祂也不會忘記,祂必要報答你。義的第一件事是施捨。教會二千年歷史中,充滿了施捨的事。我們要盡力施捨,並要盡力不作在人面前,就必得賞賜。
compiled by mini 江敏妮
◎ 參考資料:查經資料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