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10-14章 分享題 Q&A Luke compiled by mini 江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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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綱
第10章 主差遣七十人、不悔改的城有禍了、七十人回來、
耶穌歡樂、好撒馬利亞人、馬大為事忙亂
第11章 禱告的教訓、耶穌和別西卜、污鬼回來、真正的福、
求神蹟受責備、論心裏的光、法利賽人六禍
第12章 防備假冒為善、該怕的是誰、褻瀆聖靈不得赦免、
警戒貪心、無知財主、勿慮衣食、論真財寶、
善惡僕人、事主和不事主的分爭
第13章 悔改或滅亡、不結實的無花果樹、安息日治駝背女人、
芥菜種和麵酵的比喻、當進窄門、為耶路撒冷哀哭
第14章 安息日治脹病、給客人和主人的教訓、
大筵席的比喻、作門徒的代價、失味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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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差遣的七十人,並非特別出眾,非皆受過高深教育,或擁有高貴社會地位。他們怎能應付這使命?
經文:10:1-2 這事以後,主又設立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在他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就對他們說:「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
跟隨耶穌的人遠遠超過十二個,他現在差遣七十人,叫他們去預備好那些城鎮。這些門徒都不是特別出眾的人物,未受過高深的教育,也沒有高貴的地位和特別的教導能力。叫他們有能力應付這使命的,是他們對耶穌能力的認識以及他們傳福音的異象。為神的國度奉獻你的能力和才幹是很重要的,然而一件更重要的事,就是個人經歷到他的大能,並有清晰的異象,知道他交託我們的使命。
思考:七十個人雄赳赳地出發了,你可知道他們的使命?你可知道自己的使命?
傳福音的道路是孤單的嗎?
耶穌差派三十五組,每組二人到各地去。他們不是孤軍作戰,而是求神興起更多的工人一同作工。有些人一明白福音,就立即要去給未得救的人傳福音。但這件事讓我們從另一個角度去看傳福音的工作:先動員人們去祈禱。在為未得救的人祈禱之前,要求神興起關心他們的信徒加入傳福音的行列。
基督徒的事奉中,有沒有失業這回事?
在基督徒的事奉中,沒有失業這回事,神有足夠的工作給每個人做,不要只坐在那裡袖手旁觀看著別人工作,要設法參與收穫行動。
如羊走進狼群,態度卻要溫柔?基督徒的生命豈不危在旦夕?
經文:10:3-12 你們去吧!我差你們出去,如同羊羔進入狼群。不要帶錢囊,不要帶口袋,不要帶鞋;在路上也不要問人的安。無論進哪一家,先要說:『願這一家平安。』那裏若有當得平安的人,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不然,就歸與你們了。你們要住在那家,吃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無論進哪一城,人若接待你們,給你們擺上甚麼,你們就吃甚麼。要醫治那城裏的病人,對他們說:『神的國臨近你們了。』無論進哪一城,人若不接待你們,你們就到街上去,說:『就是你們城裏的塵土黏在我們的腳上,我們也當著你們擦去。雖然如此,你們該知道 神的國臨近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耶穌說他差遣門徒出去,就如“羊羔進入狼群一樣”。他們要小心謹慎,因為他們肯定會遇到對抗。我們被差到世上去,也如羊進入狼群一樣。所以,要小心,並記著我們不能以攻擊性的態度來對付敵人,而要以愛心和溫柔的態度對待他們。我們的使命帶著危險,所以我們的投入必須真摯。
神的工人、自有神去供應;我沒有錢又沒有力……何用我?
耶穌告訴門徒要欣然接受款待,因為這是他們應得的。傳福音的人應該受到供應,我們有責任供應他們的需要。支持在教會中忠心事奉神的人,方法有:
(1)保障他們有足夠的薪水;
(2)在精神上支持他們,或向他們表示你欣賞他們的工作;
(3)偶然給他們一個驚喜,鼓勵他們。
當門徒出發時,耶穌給他們哪兩個命令?
當門徒出發時,耶穌給他們兩個命令:
一是人們給他們擺上甚麼就吃甚麼,表示接受款待,不挑揀;
二是他們要給人治病。人們會因為門徒能治病而願意聽他們宣講福音。
所多瑪的下場人皆知道,大審判的時候,我們的城市會如何?
所多瑪是一個充滿罪惡的城市,所以神毀滅了它(創19章)。這個城市的名字經常用來代表罪惡。大審判之日,所多瑪會受到懲罰,然而那些看到彌賽亞,但又拒絕他的城市會受到更重的刑罰。推羅、西頓兩個城市也因為它們的罪惡而被神咒詛。
商業軍事重鎮也逃不過審判,為什麼?今生很偉大的人,在末世時可否免災?
經文:10:13-16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坐在地上悔改了。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或譯:你將要升到天上嗎),將來必推下陰間。」又對門徒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
迦百農是耶穌在加利利工作的基地,它是一個重要的交匯處,商人和羅馬軍隊經常來往這裡,所以在迦百農宣告的消息會很快傳出去。然而,迦百農的人大部分不相信耶穌的神蹟和教誨,所以這個城市也要受審判。
你一生有多少令你歡喜的事?而耶穌所要你歡喜快樂的是什麼?
經文:10:17-20 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地回來,說:「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當門徒以耶穌的名和他的權威去傳道、趕鬼時,他們看到極大的效果。他們因所看到的勝利而歡欣,耶穌也分享他們的興奮。不過,他提醒他們最大的喜樂應是自己的名字被記在天上了。這個榮譽比任何的成就都更重要。當我們看到神在我們裡面及透過我們做奇妙的工作時,不要忘了那最重要的——我們是天國子民。
耶穌所說”會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一語,到底是指當時看見撒但墜落呢?還是追述人類以前撒擔的墜落呢?
這個問題有兩個答案:
一、主耶穌說:“曾看見”,乃是追述他在天上仍未降世之時“曾看見”撒但因背叛而從天上墜落。神學家從以賽亞書十四12-20和以西結書二十八11-19找出舊天使長因叛變而成為撒擔的暗示。該處有“墜落”與“摔倒”等字眼。主耶穌心目中的“撒但的墜落”,便是指這兩段經文所暗示的史實而言。當然,舊天使長因背叛而墜落變為魔鬼,那時在天上的聖子一定很明白當時的過程。
約翰在拔摩海島寫啟示錄時,也描寫他所見的異象,說魔鬼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啟十二4),相信這“插入的異象”,也是追述撒但以前的墜落史。
二、第二派人士相信,主耶穌所說的撒擔墜落,是指屬靈方面的事實。當門徒出外傳道時,鬼也服了他們,是指人們相信了主耶穌為救主,魔鬼便從人們心中被趕出來。正如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二章31節所說的“這世界的王被趕出去”。他也說:“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約十二11),俱可能作為他看見撒但從天墜落的解釋。
這兩種解釋,都有人採用,而以採用第一解釋的人較多。――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世上有聰明人、愚拙人,是否聰明的人較能明瞭神的心意?
經文:10:21-22 正當那時,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是誰。」
耶穌為屬靈的真理是賜給每一個人,不是只給聰明人而感謝神。不論地位或才幹如何,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神國度的一分子。我們不是靠自己的能力或智慧,而是藉著單純的信心去耶穌那裡的。耶穌不是不喜歡那些追求學問的人,他是反對屬靈上的驕傲(自以為聰明)。
耶穌是神的兒子,我們怎能藉著他認識父?
基督的使命是向人啟示父神,他把深奧的觀念帶到世上,用比喻、教導以及他的生命來解釋神的愛。我們通過仔細研究耶穌的行動、原則及態度,便能更清晰地瞭解神。
若門徒朝夕相處仍不能真正認識主、那麼、你我未曾親睹,但資訊豐富,會覺得自己不夠認識他嗎…?
經文:10:23-24 耶穌轉身暗暗地對門徒說:「看見你們所看見的,那眼睛就有福了。我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君王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
歷代的先知、君王都希望親眼目睹彌賽亞,惟有門徒得到這最好的福分——他們親眼看見神的兒子耶穌。然而,這幾個月來,他們對耶穌視若無睹,沒有真正聽他的話。我們也有認識神的有利條件:近兩千年的教會歷史,數以百計的聖經譯本出版,眾多的牧者和講道家。然而,我們常常漫不經心,忘卻我們蒙受了極大的恩典。由於我們有這麼多的機會可以詳細地知道關於基督的事,我們就有責任小心謹慎地跟從他。
有人說,愛就是心裡接受,我就是在“心裡”接受了他,還用再做甚麼?
經文:10:25-37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 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裏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從這比喻我們學到關於愛鄰舍的三個原則:
(1)不應該提出許多理由來為自己缺乏愛心辯護;
(2)任何有需要的人,不論是何種種族、宗派或社會背景的人皆是我們的鄰舍。
(3)愛的意思是起來行動,以應需要。任何理由都不能成為拒絕幫助人的藉口。
想不到同一件事,人的態度竟大有不同,怎不同?你看:
對這個受傷的人,各人態度不同:強盜把他當作搶奪的對象;祭司和利未人看他是要避開的麻煩。惟有撒馬利亞人看他是一個需要愛的人。
◎資料來源:聖經靈修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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