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道德規範的奉獻可收嗎?
【南美智利】應召女郎 樂捐「連續 27 小時所得」
中時電子報2007/11/30
聖誕佳節將至,拉丁美洲各國展開為貧困與重病兒童舉辦的電視轉播募款活動。南美智利一名高級應召女郎今天宣布將在該募款活動期間捐出出賣肉體所得,使主辦單位不知所措... ( 詳全文 )
拉丁美洲著名的「法蘭西斯科先生Don Francisco」電視節目主持人克魯茲伯格說:「瑪麗亞的另類奉獻超出了我的道德規範,就如同有人說他會把二十七小時內販毒所得捐出一樣;雖然這也是愛心的表現,但我實在無法贊同。」
「Teleton電力通」活動總策畫希美娜.卡薩雷霍斯對瑪麗亞表達愛心的方式感到十分驚訝,她說:「我們期待民眾到銀行或電話中捐款,從來沒有考慮過這種出賣肉體換來的另類捐款。」,至於瑪麗亞.卡洛麗娜一旦在活動期間以電話報出大名捐出所得,主辦單位是否能公開拒絕,已經引發一場道德論戰。
心得分享 by mini 江敏妮
這個問題的關鍵之一在:人背後的動機。
從聖經故事我們知道,上帝在乎的是人背後的動機:你禁食或奉獻,是做給人看的?還是發自內心的?
一、亞拿尼亞夫妻奉獻家產,為何被神處罰?因為他們動機是惡的,用謊言欺哄人,欺哄神,故送了性命。(徒5章1-11)
二、窮寡婦也奉獻,但她的動機是單純的,甘心樂意把自己一切養生的都投上,所以被主悅納。(可12章41-44;路21章1-4)
三、猶大的媳婦他瑪做了亂倫的事,為何猶大說:「她比我更有義」 ?她是如此弱勢,但她的動機很單純:為死去的老公留後裔,別無他想,也別無他法,其心可憫。如果她是為了利,那就是壞的動機;但她不是;她是那種法利賽人最想控告的人,但聖經從未針對她的行為定罪,相反的,她居然還被神列入彌賽亞的家譜中。(創38章;太1章3)
四、喇合是妓女,是最卑微的;她又說了謊,也是那種法利賽人最想控告的人,但她的動機很單純:盡己所能拯救神的子民。聖經從未針對她的行為定罪,相反的,她也被神列入彌賽亞的家譜中。(書2章;太1章5)
所以,我對這一題的回應是:
收或不收,看"奉獻者"及"收奉獻者"的心態或動機,這只有神知道,由神來judge他們,我們可以做的是智慧地應對及合宜的處理。
一、奉獻者,本身就是弱勢,若是只是單純的想要奉獻給主,其情可憫,願神紀念;但另一方面,奉獻並不等於悔改,而且神是忌邪的神,是不收賄賂的,她若是有別的動機,如賄賂,或是被人指使,收她的奉獻就有麻煩了,神也不會祝福。至於她個人方面,就由主來judge,而不是由我們來judge她。
二、收奉獻者,若收了,如果他的動機是因為不願意當眾羞辱她而暫時收下,這是憐憫人的動機,願神紀念,但事後可以將感謝狀、福音單張及原款還給她;若是為了貪心或沽名釣譽而收,這種動機當然是惡的,也不會有好下場。
三、收奉獻者,若拒收,如果他的動機不是故意要羞辱她,而是因為要避免不好的影響,怕使其他人跌倒,這種動機是立意良善的,但需要智慧的應對及合宜的處理。對基督徒來說,最好搭配後續的門徒教導(對內)及對奉獻者的福音行動(對外);若拒收是因為鄙視奉獻者,這樣的動機是惡的,就算表面上看不出,神也知道,就由主來管教及judg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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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自選 網友回覆
回答者:true-believer
回答時間:2007-10-22 17:14:35
「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太6:21)
如果你把「財寶」都放到「教會」,都捐給「牧師」,你的心就到「教會」和「牧師」身上去了。
「教會」與「牧師」都是地上的機構。信徒們要捐多少出來,必須量力而為,也應當照著「地上」的需要,盡一下自己「會友」的本分。(會友使用教會的「水電」、聽「牧師」的演講,總該有些「奉獻」回饋的。)
然而,主耶穌說:「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太6:19)
財寶放在「地上」只是暫時的,是為了目前用的,目前夠用就好,千萬不要積儹太多。
反之,我們要「積儹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太6:20)
積儹財寶在天上,就是把錢財用在真正需要的人身上。這必須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錦上添花」。
箴言十九章 17 節說:「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
借給耶和華就是把錢財存在天上。
雅各書一章 27 節也說:「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敬,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看顧真正在「患難中」的人,才是真正的「奉獻」。
參考資料 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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