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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5W簡介   Romans       compiled by mini 江敏妮

羅馬人書:因信稱義──耶穌基督就是福音

 

What  書名/內容

 

羅馬書》在聖經中列在書信的最前面,足見它的重要。馬丁路得稱《羅馬書》為福音摘要;又說基督教只要有《約翰福音》和《羅馬書》就不致消滅,仍必發揚光大。他說人可盡量研讀《羅馬書》,研讀得越多,越能發現它的寶藏。加爾文也見證說:『任何人若通曉此書,便是找到了一條明白整本聖經的通道。』

 

教會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聖經書卷:

一、奧古斯丁──因讀到本書第十三章而悔改歸主;
二、馬丁路得──因藉本書而領悟到『因信稱義』真理,掀起宗教改革;
三、約翰衛斯理──因聽見別人朗讀馬丁路得《羅馬書註釋》而體會到得救的確據。

 

總之,本書是經中之大經,它所論到的題目之大,所引用的舊約聖經之多,所敘事物的範圍之廣,及神所豫定的救恩之豐,均非其他經書所可比擬。

 

語言  希臘文

 

鑰字(羅一17;三22…)58次。(羅一17;三26…)36次。

 

鑰節

 

1:2-4 這福音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1:16-17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

 

8:30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結構/主旨

 

本書根據第十六章廿五、廿六節總結語中的三個『』字(According to),可分成三項主要結構:

 

一、『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一至八章說明神福音的內容。首先由神宣佈全人類的罪,使人無可推諉,接著指明一條逃避死刑的路,因信入耶穌基督得以稱義(算為無罪),因獻上自己得以成聖,最後因身體變化被提而得榮耀。

 

二、『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九至十一章說明神福音的計劃。首先神憑祂的主權揀選以色列人,又因以色列人的過失,使救恩臨到外邦人,最後又藉著外邦人激動以色列人,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藉此顯明神那豐富難尋的智慧。

 

三、『按著永生神的命,藉眾先知的書指示萬國的民』:十二至十六章說明神福音的果效。神藉著祂的話說明信徒蒙恩後所該有的光景,就是披戴基督,為著死而復活的基督而活,將基督彰顯在萬國之中,使榮耀因耶穌基督歸與獨一全智的神。

 

總之,道成肉身、死而復活的基督,乃是神賜給人的福音。神在基督裏豐滿的救恩,要臨到祂所揀選、所豫定的人身上;並且神還要藉著祂兒子耶穌基督,在所有蒙恩的人身上作工,使他們達致救恩完滿的結果。

 

特點

 

一、本書的條理清晰,是最系統化的一封保羅書信,讀起來較像詳盡的神學論述,而不像一封信函。

 

二、本書的道理豐富深奧,它所涉及的神學主題之眾多與重要,遠超其他書信,諸如:罪、救恩、恩典、信心、義、稱義、成聖、救贖、死亡及復活。

 

三、本書是作者的嘔心傑作,巧妙靈活地引用舊約:雖然保羅常在他的書信中引用舊約聖經,但在《羅馬書》裏,他用『串珠』文學形式見證真道,甚且在他的辯論中經常在前面採用舊約經句(特別是九至十一章)

 

四、本書道出作者深切關懷以色列人:保羅寫到以色列目前的光景,與外邦人的關係,以及最終的得救。

 

五、本書的遣詞用字別出心裁,依其段落而有不同的講究,例如:《羅馬書》從一章到八章講到主的救贖,分為兩大段。第一大段是一章一節至五章十一節,專講血而不講十字架,且複數的罪字(sins)特別顯著;人的罪得著赦免,被神稱義,是因著血。第二大段是五章十二節至八章末了,專講十字架而不講血,且複數的罪字一次都沒有出現,而單數的罪(sin)字,卻再三的被使用;因為前一段是說到血對付我們『所作』的,本段則說到十字架對付我們『所是』的。

 

六、本書第六章有兩個王――罪與恩典――罪在『己』的身上作王,恩典藉著義作王;第七章有兩個丈夫――律法與基督――人是藉著死脫離律法,而歸於基督;第八章有兩個領導――肉體與靈――隨從肉體或隨從靈。

 

七、在《羅馬書》中,『律法』一詞共出現了七十次多,所含意思不盡相同,至少可分為下列五種:

 

1.摩西律法而言,例如:『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羅二17),很顯然地,這裏的律法即指猶太人所特有的摩西律法。

 

2.指整本舊約聖經,例如:『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羅三19),這裏所謂『律法上的話』,是指前面三章十至十八節所引用的話,而那些話乃引自舊約《詩篇》和《以賽亞書》的經文,故應是指整本舊約聖經。

 

3.摩西五經,例如:『有律法和先知為證』(羅三21),這裏的律法乃代表摩西五經,而先知則代表先知書。

 

4.藉以判斷對錯的原則,例如:『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是用信主之法』(羅三27),這裏的『法』在原文即是『律法』,但不是指摩西律法,而指一般原則。

 

5.生命中的本性和傾向,例如:『心中的律』和『肢體中犯罪的律』(羅七23),即指人本性中的善惡之爭;又如:『生命聖靈的律』(羅八2),原文無『聖』字,這裏乃指人在信主重生之後所得的『神生命的律』。

 

與《哥林多前後書》並《加拉太書》的關係

 

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中所談的題目,有些在《羅馬書》中再度出現。《哥林多前書》八1~13,十14~十一1所論食物的問題,與《羅馬書》十四1~十五6類似;《哥林多前書》十二12~31所論肢體與身體的關係,與《羅馬書》十二3~8類似;《哥林多前書》十五21~2245~50亞當與基督的對比,與《羅馬書》五12~19相仿;《哥林多前書》十六1~4與《哥林多後書》八1~15提到為耶路撒冷收捐款的事,保羅在《羅馬書》十五25~32也言及此事。在這些例子之中,有幾處《羅馬書》本身顯出,它晚於哥林多前後書中平行的經文。更特出是,《羅馬書》八2~25重複了《哥林多後書》三17~10中許多論點,有人形容這情形是『將一種已駕輕就熟的邏輯架構,在兩種場合中,即席地自由發揮』。由此可以佐證,保羅寫這三封書信的時間相當接近。

 

保羅書信之中與《羅馬書》關係最密切的,當屬《加拉太書》。這兩封書信都將保羅因信稱義的福音,清楚闡明出來。相較之下,可看出《加拉太書》必然成書較早;敦促加拉太教會的論證,方式極其迫切、特殊,在《羅馬書》則成為有系統的陳述。賴特福(J. B. Lightfoot)比喻說,《加拉太書》之於《羅馬書》,『好像一個粗糙的模型與一座完工的精美雕塑』。又有人說,《加拉太書》若是福音的『自由大憲章』,那麼《羅馬書》就是更詳盡的『憲法』。本書乃是根據保羅在《加拉太書》中所提到的核心教義,加以周詳的闡釋。

 

神學專題

 

【因信稱義】

一、因信稱義的內容(1~17)

二、因信稱義的需要(18~20)

三、因信稱義的理論(21~31)

四、因信稱義的表樣(1~25)

五、因信稱義的福氣(1~21)

六、因信稱義的生活(1~23)

七、因信稱義的爭鬥(1~25)

八、因信稱義的秘訣(1~39)

九、因信稱義的奧秘――對以色列人的安排(1~十一36)

十、因信稱義的實化――對基督徒的要求(十二1~十六27)

 

【羅馬書中的幾樣奧秘】

一、福音的奧秘(一至八章;弗六19~20)

二、以色列人的奧秘(九至十一章)

三、基督徒的奧秘(十二至十六章;西一26~27)

 

【羅馬書所啟示福音的一些事實】

一、不虔不義的人被定罪――敗壞的心思和玷辱的身體(1~32)

二、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1~18)

三、神設立無罪的耶穌基督作挽回祭(19~26)

四、人稱義是因著信(27~31)

五、神如何算那在基督裏有信心的人為義(1~25)

 

【羅馬書中基督的復活和我們的關係】

一、基督因從死裏復活,顯明是神的兒子(4)

二、基督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24)

三、我們若與基督同死同復活,就必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4~59)

四、我們得以歸於那從死裏復活的基督(4)

五、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借著住在我們裏面的靈,使我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11)

六、基督從死裏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替我們祈求(34)

七、我們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9)

 

【羅馬書中的要道】

一、定罪之道(18~20)

        1.外邦人的罪(18~32)

        2.猶太人的罪(1~29)

        3.舉世人的罪(1~20)

二、稱義之道(21~21)

        1.稱義的需要(21~31)

        2.稱義的表徵(1~25)

        3.稱義的果效(1~11)

        4.稱義的基礎(12~21)

三、成聖之道(1~39)

        1.成聖的根基(1~11)

        2.歸主為聖(12~23)

        3.脫離罪和死的律(1~2)

        4.得勝的根基(3~11)

        5.得勝的生活(12~30)

        6.得勝的凱歌(31~39)

四、揀選之道(1~十一36)

        1.保羅的傷痛(1~5)

        2.揀選的界說(6~29)

        3.被棄的原因(30~21)

        4.神旨的成全(十一1~36)

五、奉獻之道(十二1~十六16)

        1.奉獻的人生(十二1~21)

        2.對國家、社會和時代的本分(十三1~14)

        3.教會中彼此接納的本分(十四1~十五7)

        4.廣傳福音的本分(十五8~33)

        5.建立基督身體的本分(十六1~27)

 

【羅馬書中的幾樣人】

一、罪人(18~20)

二、義人(21~21)

三、聖人(1~39)

四、以色列人(1~十一36)

五、拿細耳人(十二1~十六16)

 

【羅馬書中的幾樣道理】

一、救恩的道理――定罪稱義和成聖(18~39)

二、世代的道理――揀選和恩召(1~十一36)

三、實用的道理――作基督徒和作人(十二1~十六27)

 

資料來源
http://www.bappress.org/ndir05z5/ro01.htm 
http://bibletool.konline.org/bibletool/outline/?pageid=44&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45Rom/45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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