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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第5-6章 分享題(二) Q&A Exodus by mini 江敏妮
~器皿的興起、使命的考驗、應許的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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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從第六章14節開始、突然插進摩西和亞倫的族譜?是否多此一舉?
經文:6:14-25 以色列人家長的名字記在下面。以色列長子流便的兒子是…西緬的兒子是…利未眾子的名字按著他們的後代記在下面:就是革順、哥轄、米拉利。利未一生的歲數是一百三十七歲。革順的兒子按著家室是…哥轄的兒子是暗蘭…哥轄一生的歲數是一百三十三歲。米拉利的兒子是…這是利未的家,都按著他們的後代。暗蘭娶了他父親的妹妹約基別為妻,她給他生了亞倫和摩西。暗蘭一生的歲數是一百三十七歲…亞倫娶了…以利沙巴為妻,她給他生了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可拉的兒子是…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娶了…她給他生了非尼哈。這是利未人的家長,都按著他們的家。
神呼召人的數算
這裏非常有意思。從第十四節開始就插進了一個家譜,這一段話與上文是完全沒有牽連的。插進去沒有說明什麼,不插進去也並沒有減少什麼。為什麼會插進這一段話呢?如果將這一段話抽出來,會發覺這段歷史很順序的發展下去,如果第28節就是第14節的話,就看見這歷史次序是很清楚的。但一插進這段話,驟然看來,好像是很多餘似的。但是否多餘呢?不,如果主把我們靈裏面的竅一打開,我們就看見在摩西、亞倫都失掉了勇氣的時候,神就在那裏記錄了一些人。神數算這些人的事真是有意思,這是從長子的後代數算起。先數算流便的,再數算西緬的,然後是利未的。當數算到利未的家族的時候,或者是數算到這個支派的時候,那個數算就比較明細一點了。這個數算有什麼意思在那裏呢?我們明白神對人的瞭解,就是說出神對人的紀念。
當然,紀念是有好的紀念,也有定罪的紀念。所以要看上下文纔能知道這個數算是神看為美的,或是看為不美的。但在這一個短短的數算裏面,很明確的這一個數算只是為了一個目的,就是把摩西和亞倫數算出來。因為整個的數算,到了摩西和亞倫就停止了。在這段話裏頭,讓我們瞭解到聖靈當初向人啟示的目的在那裏,究竟這個目的是為了當時的摩西和亞倫,或是為我們這些以後讀經的人?很顯然的正如羅馬書所說:「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十五4)
聖靈在這裏插進一段數算的記錄,是為著我們現在讀經的人。基本是在這個數算裏面,借著數算、來引出摩西和亞倫,指明一個事實,摩西和亞倫照著他們的本相,他們和以色列人差不了多少,以色列人會灰心,他們也會灰心;以色列人看環境,他們也是一樣;以色列人愚昧,他們也是愚昧。但感謝神,在他們身上有一個神特別的選召,在這一個數算裏面就印證了出來。所以我們看見這個數算到了最末了的時候,這裏記著,「對埃及王法老說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的,就是這摩西、亞倫。」(六27)如果從26節開始看就更清楚了。摩西、亞倫有神特別的選召,是在平凡人中間選出來的,是神恩典的選召,是神格外的恩待。也同時給我們看見,當神選上了人之後,神就作大工。在這一個數算裏面,明確是數出亞倫和摩西。但又點了一下有一個利未的子孫叫可拉,這個可拉就是不久後在曠野叛逆的領袖,也是在利未的後裔出來的。當然這不是重點,但聖靈在這裏伏下一筆,雖然利未整個支派是蒙揀選的,這不是說在大體蒙揀選的人中每一個都是合乎神心意的,也有不合乎神心意的人。要緊的是,神總能在人當中找到祂要得著的人。當神得著這些蒙揀選的人以後,神就越過人那跟不上的光景,而繼續祂自己所要作的。神不遷就人,神只是把人帶上去。
主是這樣的一位耶和華,自有、永有的神,當年祂這樣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進迦南。同樣的一位神現在也帶領著我們進入祂的旨意。到新天新地來的時候,我們這些人回過頭來一看,也會發覺自己是傾向世界而跟不上神,有好些心思意念跟不上神。但是感謝祂,祂是耶和華,祂是自有、永有的,祂也是同樣的把我們帶進榮耀裏去。
第六章的末了,再記載了摩西裏面的灰暗,但到第七章,轉機便來了。那個轉機是怎麼來的呢?是神的堅持,是神把祂的自有、永有擺在人的面前。感謝主,我們今天也是跟隨這樣的一位神,祂要按著祂的定意把我們領進榮耀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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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人已在埃及寄居四百三十年,為何由利未至摩西只有三代?
五經中記載族譜的形式(民二十六28-34),通常都像出埃及記第六章的形式一樣,就是將某人的支派、宗族與家室列出,作為這人的家譜,正如傅德曼(D.N.Freedman)指出(記載於G.E.Wright,ed,The Bible and the Ancient Near East),這種分類法是古代東方所常用的。從埃及王家的族譜中,我們得知第十九王朝的蘭塞二世至二十一王朝的王帝之間,有很多王帝的名稱沒有被記載。這些族譜,記載於由波察特(Borchardt)發表的柏林(Berlin)族譜中(刊載於 Kitchen,Ancient Orient pp.54-55)。
從民數記三27-28清楚得知,在摩西的時代,暗蘭族、以斯哈族、希伯侖族及烏薛族合共有八千六百人,這些人均源出於哥轄。由這段經文可以推算出,暗蘭「兒子」的數目可能是八千六百人中的四分之一(或二千一百五十個);由此得知,這個暗蘭不可能就是摩西亞倫的父親,因為在一個家庭裡擁有超過二千個兄弟是不可能的。事實上,摩西的父親名叫暗蘭,但他不可能是擁有那麼多後裔的暗蘭。
很幸運地,我們從歷代志上得知較完整的族譜,這族譜顯示出雅各眾子與摩西的時代,已相隔了九或十代:
例一:歷代志上七25-27。以法蓮與約書亞之間有十代→比利阿→利法→利悉→他拉→他罕→拉但→亞米忽→以利沙瑪→嫩→約書亞。
例二:比撒列。據出埃及記卅一2-11,比撒列是負責設計會幕的,他是雅各第七世孫(代上二1、4、5、9、18-20)。
例三:以利沙瑪。他是雅各的第九世孫(代上七22-27)。
雅各與摩西之間相隔九或十代,與以色列人在埃及地寄居四百三十年這段時間非常吻合(1875 BC-1445 BC),平均每代有四十三年。有些學者採納七十士譯本出埃及記十二40的記載,贊成215年的理論;他們認為以色列人只在埃及寄居了215年而平均每一代有21年。然而,在約書亞及兒撒列的情況下,215年的理論是令人難以置信的。並且,由隨同雅各移居埃及的70或75個人,在二百多年間便增長至二百萬個,亦是不可能的。
出埃及記六26-27,十六33-35,是否指出有一個摩西傳記的作家,而不是摩西本人?
經文:6:26-27 耶和華說:「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這是對那亞倫、摩西說的。對埃及王法老說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的,就是這摩西、亞倫。
從這段經文裡所記載的命令看來,像出於歷史學家而不是摩西自己的回憶,最低限度,大部份非福音派及自由派的聖經批評學者都抱著這樣的態度。然而,對於一個比較文學的專家來說,作者利用第三身單數來描寫自己的事蹟,是早已建立了的文學上的習慣;至於是否應用此方法,則視乎這篇作品的類型而定。有某些類型的作品(諸如個人的自傳),常會用第一身單數來描寫自傳中的主角,但屬?歷史類型的作品又有不同,這類型的作品通常會用第三身單數來描寫實錄?的每一個人物,縱然是作者有參與文中所記述的事蹟,他也會用第三身單數來描寫自己。
關於埃及多個王帝及其功跡的歷史記錄,通常都用第三身單數來描寫,只有當直接引述法老的話時是例外。希臘歷史學家色諾芬(Xenophon)在其作品Anabasis中,特別用第三身單數稱呼自己。同樣地,猶流該撒(Julius Caesar)在其作品Gallic Wars及Civil Wars中,亦採用上述方法。然而,我們沒有懷疑色諾芬及猶流該撒是上述作品的作者。
而且,假如這段族譜的作者突然將自己加插入族譜之內,將出埃及記六25-26節的「摩西亞倫」改寫為「我們」,這必會令希伯來讀者大為訝異(今天的讀者亦會驚訝)。將第一人稱突然加插入這一類客觀的記載內,再沒有比這種描寫方法更古怪的了。由此看來,經文記載摩西亞倫的名字,是要配合歷史記錄的一貫風格,所以不能以此作為證據來攻擊摩西的作者身份。
出埃及記十六33-34如此記載:「摩西對亞倫說,你拿一個罐子,盛滿一俄梅珥嗎哪…耶和華怎麼吩咐摩西,亞倫就怎麼行…」。原則與上文所提及的相同。一般的歷史學者(特別是那些不像埃及或米所波大米的王那麼好大喜功的學者),在描述自己也有參與其中的行動時,都會用像本段經文一樣的客觀方式。摩西是在寫一份對整個民族都有益處的官方記錄,他沒有企圖將這份記錄當作標榜自己的個人回憶錄。
◎ 參考資料:查經資料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