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哪!稅吏和罪人】
Behold, many publicans and sinners
came and sat down with him and his disciples…
馬太福音第九章十節:(原文)
『耶穌在屋裏坐席的時候,
看哪!有好些稅吏和罪人來,與耶穌和他的門徒一同坐席。』
這節的中文漏掉二個很重要的字:『看哪!』。
讓我們記得,
在這裏馬太說:『有好些稅吏和罪人。』
他自己就是稅吏,
當他形容他自己的時候,
他不是和君王連在一起,而是和罪人連在一起。
他說:『看哪!稅吏和罪人。』
各位讀者,
那次當主耶穌用銳利的眼光定睛看馬太的時候,
大概是馬太第一次覺得自己是個罪人。
在十二個門徒裏面,
實在說來,
只有馬太一開始就披著罪人的標誌。
彼得是後來才否認主的,
猶大是後來才出賣主的,
多馬是後來才懷疑主的;
獨有一個人,馬太,無論擺在哪裡都是個罪人。
因為在猶太人中間,
男的若是稅吏,
女的若是娼妓,
他們是最被棄絕的一班人;
所以依照猶太人的習慣,
稅吏是絕對不可以進會堂的,
因為他們被列為不潔淨的,而且不能夠靠近聖殿。
所以我們知道,
稅吏在所有猶太人的眼光中,
實在是個罪大惡極的人。
然而,
眾人以為馬太是稅吏是一件事,
但馬太看見自己是稅吏那是另外一件事。
主特別是看見一個稅吏名叫利未以後,
對他說:『你來跟從我!』
主是先看,然後要他來跟隨。
就當看的時候,在馬太的身上已經產生了一個變化。
我們怎麼知道那個變化?
從馬太用『看哪!』『看哪!』用了六十二次,
我們就能夠明白。
不知道讀者們是否有很深的印象,
馬太不光是被呼召作主的門徒,他後來也作了使徒。
主揀選了十二個門徒,也揀選了十二個使徒;
主給他們權柄,差他們出去趕鬼、施行異能。
所以,使徒實在是非常有榮耀、有尊榮的。
在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及使徒行傳裏,
我們曾在十二個使徒的名單裏面,
看到一個名字叫馬太。
但是,等到神使用馬太寫馬太福音的時候,他已經是使徒;
當他寫到那十二個使徒的名單時
他怎麼形容他自己呢?
『稅吏馬太』。
讓我們記得,
馬太已經跟隨主了,他已經作了使徒,
我們的主已經把權柄分給他了。
現在,他不再是從前的罪人。
當他回想他跟隨主的那段日子,
當他想起他遇見主的時候,
當他寫馬太福音第十章、講到使徒怎樣蒙呼召的時候,
他多用一個形容詞來形容自己,
是馬可、路加都沒有用的。
只有馬太自己說:『稅吏馬太』。
馬太水遠不會忘記,
他是一個罪人,然而蒙了主的恩典。
保羅也是這樣,
當他晚年的時候,他說:
『我是罪人中的罪魁』。
在希臘原文,那個「是」,
不是說從前是罪人中的罪魁,而是現在式。
意思是說:我保羅現在就是罪人中的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
資料來源: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40Matt/40CT216.doc
http://www.paulines.ph/paulines_updates/images/jesus-matthew.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