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資考僅供研究者參考、不開放討論及辯論)
創世記問題研究 Genesis
該隱的記號是什麼? Cain
創世記四:15~16『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Genesis 4:15-16 And the Lord said, Truly, if Cain is put to death, seven lives will be taken for his. And the Lord put a mark on Cain so that no one might put him to death. And Cain went away from before the face of the Lord, and made his living-place in the land of Nod on the east of Eden .
我們的問題是神給該隱有怎樣的記號?這個記號是什麼?在那時候每一個人看見都知道他是該隱,因為有記號。許多人想要嘗試解開這個神秘的記號,但我們可以大膽說,那些所謂的記號大該都是一些謠言或捏造的小說而已。
有關這個記號的討論,自古以來有眾多的謠言,其中有人說可能該隱的皮膚是黑色的,所以人家一看見就可以知道他是被神唾棄的人。那些引述經文來解釋這個記號的都是斷章取義,我們不太可能知道這個記號是什麼?不過我們可以從那些自認為已經找到記號的,提出聖經質疑說明他們的誤解。如果該隱真是黑色皮膚,如何從家譜來指認出他們的後裔呢?當大洪水來的時候,除了挪亞一家八口人以外,所有的人類都死了,怎麼傳遞下去成為黑人呢?那些支持該隱是黑皮膚的人又說:「可能挪亞娶了土八該隱的妹子拿瑪(創四:22)為妻」,這個解釋就更胡扯了,因為土八該隱是第八代而挪亞是第十代,顯然拿瑪是挪亞的前幾代,挪亞若真是娶她為何聖經都沒有提到呢?這些人只是亂點鴛鴦譜,根本沒有釋經學的根據或原則。第八代大該是在亞當之後650年,而挪亞大概是在亞當之後1056年,這樣的差距有可能挪亞去娶拿瑪嗎?在第八世紀到第十世紀差距有400年,怎麼可能都不該把這兩個人扯上去。
如果我們從大洪水事件來看,為何神會說:『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女兒的時候,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六:1~5),神已經要審判人類了,主要是因為第四章是屬於該隱的後裔(蛇的後裔),第五章是屬於賽特的後裔(女人的後裔),本來這兩個系統是不可以同負一軛的,但是因著屬神的後裔娶了屬蛇(該隱的後裔),又隨隨便便的婚姻關係,導致神的審判臨到他們。如果此因,是神的審判,挪亞是不可能去娶拿瑪為妻,因為拿瑪是該隱的系統,挪亞一家八口包含挪亞的太太都是屬神的人,當然不受咒詛。那些婚姻亂七八糟的人是神最恨惡的,他們都已經在大洪水的時候滅頂了。因此,我們不認為挪亞去娶了拿瑪。
至於該隱的記號是身上有一個疤痕、一個數目字、一個圖騰或其他很容易可以認出來的記號,我們不曉得。為什麼要給該隱一個記號呢?『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這個記號是為了不讓其他的人殺他,或許別人會對他指指點點,但是神容許該隱還可以活著,神保護他的生命,我認為該隱在後半輩子是生不由死,內心常常會愧疚殺了亞伯。另外是大洪水之後,神才規定殺人者要被人所殺『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九:6),從這節經文就可以知道為何神要保護該隱的原因了。

"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那麼人會做的事顯然神也不可避
差別神有神性能夠壓制
神應是全知全能
然放任之
故人之惡為神之罪
是否?